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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通知
(川养促会〔2024〕第081号文件)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我省养生科技、养生文化、养生产业、养生经济、养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更加广泛的促进国内外养生企事业单位的相互交流和协作,根据《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章程》和《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的规定,为做好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节 本会会员的类别和入会条件
一、本会会员包括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团体单位会员、团体理事会员。
二、凡拥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批准发给本会会员证,成为本会会员。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或有志于养生研究和推广的个人,经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四、愿意参加或支持本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从事养生领域科研教育型、生产型、服务型等相关机构,经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五、凡热爱和支持本会工作,对促进科学养生事业发展和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本会常委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二节 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出加入本会的书面申请(相关表格可从http://www.kxys.org.cn本会官方网站上下载)。
2、个人会员应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和本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团体会员须提供本单位的有效资质、单位情况的书面介绍材料、法人证明材料和本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会员备齐申请材料交本会会员部审查合格后由会员部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接纳为本会会员并发给团体或个人会员证,成为本会会员。
三、本会会员相关资料将在本会官方网站:http://www.kxys.org.cn上公示并可进行查询辨别真伪。
四、经本会批准接纳为会员的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纳会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为便于本会与会员联系,每位会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系人。
第三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服务办法及权力与义务:
(一)会费120元/人/年;年满60周岁以上者,60元/人/年;
1、会员证:颁发个人会员证(电子档可官网查询)。
2、建立会员康养档案:中医养生常规建档(电子档),为会员身心健康专业守护。
3、会员享有本会各类型养生知识讲座或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优先资格;会员可以优先内部价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交流活动、国内外景点的康养旅游活动。
4、会员可以获得“四川养生网http://www.kanghuxin.com”互联网信息平台接收康养资讯与内部发行的各种信息资料,发表个人或企业的学术观点或方法交流的资格。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权反映意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会员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会员应认真履行本会决议,承担相关委托的工作。
3、会员应按期交纳会费,逾期4个月未交会费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二、团体单位会员的服务办法及权力与义务:
1、团体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
2、颁发团体单位会员证:[团体会员铜牌](可官网查询)。3、核准三名个人会员免费资格,享有个人会员权利与义务。
4、团体单位会员应履行、实施本会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5、团体单位会员享有每年不定期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资格,享有本会网络平台的宣传与推广。
6、团体单位会员可优先优价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国内外学术会议及赴国外考察访问。
7、团体单位会员可依据本单位经营状况申请开展科学养生主题的各类专业活动。
三、团体理事会员服务办法以及权力与义务:
1、团体理事会员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2、颁发团体理事会员证:团体理事单位铜牌(可官网查询)。
3、核准五名个人会员免费资格,享有个人会员权利与义务。
4、团体理事会员应履行、接受、实施本会章程权利和义务。
5、可依据本单位情况申请开展主题活动,并可聘请本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专题支持。
6、出席参加理事级别各种会议,参与基本项目建言献策;优先获得最新国内国际信息动态。
7、优先获得国家或省级资讯并参与新项目、新科技的申报、鉴定工作。
8、团体理事会员同时享有团体单位会员的服务办法。
第四节 会费交纳办法
一、本会的个人会费、团体会员按年度收取。
二、新会员会费应在被批准之日起十天内交纳。本会的个人会员应于期满前15天内交纳下一年度的会费;本会的团体会员应于每年度期满前的1个月内交纳下一年度的会费。
三、本会会员逾期四个月未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四、为方便准确统计会员交纳的会费,请会员通过银行汇款或直接到本会交纳。
五、本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华支行;户名: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账号:8041 0104 0020 822
六、本会统一邮箱:sckxys@foxmail.com
第五节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由本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二、会员缴纳会费时由本会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本会理事会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作会计财务报告,并接受财务审计和会员的监督。
三、本会会费主要用于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办事机构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工作支出和补贴以及养生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节 会员的变更、退会及除名
一、本会会员发生登记事项改变时,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变更后2个月内向本会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本会会员要求退会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本会,并按有关程序办理退会事宜。
三、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国家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给本会工作或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并限期整改,甚至取消其会员资格,被除名会员已交纳的会费本会不予退还。
四、本会会员发生变更、退会或被除名,本会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kxys.org.cn上予以公示。
第九节 其它事项
一、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会会员部或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7788670赖老师;联系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华神大厦B座五楼;联系邮箱:sckxys@foxmail.com
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主题词:发展会员 入会 通知
发 送:专家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 各工作委员会 秘书处
四川省科学养生促进会 二0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