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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期医药商品购销员从业资格认证班11月19日开班通知
http://www.kxys.org.cn 发布:kxys.org.cn [2016-08-30]
第57期医药商品购销员从业资格认证班
11月19日开班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医药从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劳动部发[1995]254号”文件第二条“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前必须经过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规定,凡从事涉药岗位的劳动者,都必须经过资格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申报截止:2013年11月19日止
应我省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者要求,本所公告第47期医药商品购销员考核鉴定时间及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13年11月19日止
报考对象:涉药岗位无资质人员以及其他药品零售工作的人员
鉴定内容:《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收费标准: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职业资格认证¥780元/人(含报名、教材、考试、鉴定、证书、考评费,实行一费制)
报名方式: 1寸红底彩照4张、2寸白底彩照4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张。
考试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天康培训中心
报名专线: 028-87788670、66691828
在线报名: http://www.cdzyd.com/zaixianbaoming.php
联系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华神大厦B座五楼; E-mail:sckxys@foxmail.com
秘书处:028-87788670;事业部:028-87769288;秘书处医小古:15756591911;医宗微课网-您身边的医养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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